日前来到四明山区的余姚鹿亭乡李家塔村采访时,村民黄兴利拉住记者说,多亏了窦鹤年律师,要不然自己的4000多元笋款肯定是“打水漂”了。
黄兴利承包了村里一片山林,2009年他给村里一家笋制品加工企业送去了约5000公斤竹笋后,没想到这家企业倒闭了,剩下的4000多元笋款眼看着成了泡影。该企业当时欠债60多万元,涉及附近近百个家庭。债务中,除了员工的工资外,还有运费、村民的笋款等。由于企业负责人当时涉及其他案件已被抓了起来,村民要钱找不到人,情绪有些失控。
窦鹤年是浙江鑫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07年起和李家塔村结对,成了村民的免费“贴身律师”。
获知村民拿不到钱这事后,窦鹤年和村委会一起,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将该企业的设备等拍卖了出去,除了欠薪全额归还外,其他欠款按比例归还。一起群访事件消失于萌芽之中。
感谢窦鹤年的还有村支书黄五梅。黄书记告诉记者,自己前段时间一直很焦虑。早年李家塔村向银行贷款96万元,建了一个小水电站,后来由于村经济困难,只还了银行7万元。到期没还贷款,银行将李家塔村告上了法庭。“幸好有窦律师在,帮着想办法解决,这事现在总算有解决的眉目了。”黄书记说。
窦鹤年说,如今他是鹿亭乡下面4个村的“结对律师”,平时一个月到各个村去一趟,村民有事他就随时下村。“村民家里都有我的电话号码,随时可以联系我。电话里能解决的就马上解决,复杂的事就只好自己走一趟了。每次开车去村里,路上来回就要两个小时。为村民提供的服务,都是免费的。”窦鹤年说。
鹿亭乡综治办主任兼乡司法所所长赵祖科介绍,2007年宁波推广“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之前,该乡每年接手处理的各类纠纷事件140余起,2007年之后呈逐年下降趋势,去年只处理了48起。赵祖科的说法在余姚大岚镇司法所所长翁伯林那儿也得到了证实。“现在村民有事就直接给律师打电话,问题没解决的经过律师开导,情绪也基本平息了,需要到我这儿来调解的事就少了。”翁伯林说。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2007年上半年,市司法局通过调研,经余姚试点后,出台了《宁波市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并于2007年9月起在全市逐步推广实施,成效显著。到去年底,全市建制村和社区都建立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担当农村和社区法律顾问过程中,共参与修订涉法文书1653件,开展法制宣传1615场次,调解矛盾纠纷2294件,组织义务法律咨询36483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6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