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26日),市残联召开全市残疾人寄宿制托养试点工作座谈会。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揭牌成立,市社会福利总院等“1+25”个社会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启动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接收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的发展水平,满足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对寄宿制托养服务的需求,今年1月,市残联联合市社会福利总院及各县级市(区)残联、社会机构,积极实施“1+25”残疾人寄宿制托养试点项目,合力构建高质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
该项目由市残联牵头,在市社会福利总院和各社会机构分别设置床位,安排符合寄宿制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入住托养。收住对象为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精神、智力残疾人,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其中精神残疾人收住年龄为18至60周岁)。托养服务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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