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营业性演出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农村演出活动各类乱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自5月起,我市扎实开展整治农村演出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召开专题宣贯会,传达上级部署。研判当前我市农村地区营业性演出市场经营形势,发布行动通知,细化任务要求,形成月报制度。明确各级专门负责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突出重点,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协作,依据法定职责,主动排查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演出业务招徕的账号和信息,深入摸排市内农村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等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围绕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为检查重点,加大对农村集市、红白喜事、庙会等活动尤其是群众红白喜事的流动演出和“大篷车演出”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含有淫秽色情、封建迷信以及危害社会公德等低俗内容的演出活动。目前,已摸底101家农村演出活动涉及主体,出动检查人次223次,检查演出场次56次,检查农村演出团体37个,通过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排查12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强化宣传,探索规范长效。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演出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公布1234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监督。探索建立演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不定期“飞行检查”,加强对全市营业性演出市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