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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有效激活农村“沉睡”资源 打造乡村美丽经济

  近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公布了首批闲置农房盘活特色样板村名单,全市共有10个村上榜。

  对这10个样板村,市级财政将给予资金补助,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闲置农房盘活招商等活动,改善农村设施条件,发展乡村新型业态。

  “开展市级闲置农房盘活特色样板村创建,是宁波有效激活农村‘沉睡’资源的新举措。”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首批市级闲置农房盘活特色样板村共有闲置农房571间,涉及农户288户。到目前为止,已累计盘活利用408间,200户农户从中受益,引进乡村产业项目78个,带动投资3.29亿元。

  象山县泗洲头镇墩岙村是10个样板村之一。作为泗洲头镇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试点村,墩岙村建起线上资源数据库,从信息发布到交易完成,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在此基础上,墩岙村探索“农户+村集体+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17人回村创业,盘活利用闲置农宅40余处,建成民宿20家,配套打造南湖游船、稻田小火车、稻田咖啡等滨海旅游新消费场景,农户户均增收6万元,并带动杨梅等农产品销售。

  散落在乡间的闲置农房,可以说是一笔巨大的“隐形财富”。

  宁波共有2151个建制村和267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房资源底数庞大。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农房闲置数量不断增加。据市农业农村部门去年调查统计,全市闲置农房总数超过2万宗。

  大量闲置农房,因年久失修,破败不堪,有损乡村形象。从资源利用角度来说,这些长期处于废弃状态的农房,因得不到有效开发,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如何合理盘活闲置农房,事关新农村建设,也关系到村集体经济增收和农民致富。

  宁波充分运用“千万工程”成果,聚焦闲置农房盘活“小切口”,着力书写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大文章”。

  在政策的加持下,各区(县、市)因地制宜,通过建立闲置农房数字化资源库、规范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等多种方式,实施“闲置农房+”行动。

  经过几年的创新实践,全市形成了闲置农房资源盘活“五种模式”,分别是整村开发促集体增收、自主经营促村民致富、多方参与促产业振兴、片区联动促协同发展、艺术赋能促乡村和美。

  整村开发促集体增收。村集体排摸梳理连片闲置低效农房、征求业主流转意向,统筹确定盘活主体、利用方式、流转用途。通过散收统租、招商合作、自主开发等途径,进行整村统一开发,突出村落特色,精心打造“度假村”“景点村”,实现村容村貌大变样、集体经济壮大。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省级特色精品村284个。象山县石浦镇沙塘湾村开展整村“两级流转、统一招租”,全村超过70%的闲置农房流转给村集体,用于集中打造精品民宿,2023年,该村民宿经济产值超2000万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60万元,同比增长73%。

  片区联动促协同发展。这一模式秉持“全域联动激活”理念,从单一盘活、整村盘活向村村联合、组团盘活升级,破解部分村集体资源匮乏、盘活路径单一等难题,推动优劣互补发展和跨村协同发展。如,余姚市梁弄镇以“浙东红村”横坎头村为核心,联动周边8个村成立横坎头红锋共富联盟,组建区域发展公司、红锋共富农产品销售平台,推进横坎头田园综合体、高标准果蔬大棚等项目建设,去年联盟线上农产品销售额突破500万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共计114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5万元。又如,慈溪市匡堰镇南部片区倡隆、乾炳、岗墩三个村,按照1:1:1出资比例组建忆山文旅公司,收储改造7000余平方米的闲置房屋,建成“楝树下”艺术村落,首期租金超过50万元。

  闲置农房展新颜,乡村振兴添动力。

  经过开发利用,闲置农房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也为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康养、文化体验、创意办公、教育研学、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创造了条件,有效拓展了乡村发展新空间。

  “点上突破,面上有序推进,闲置农房重新利用,同步实现低效土地盘活、产业发展效益共享、集体经济持续增收、农民共同富裕等多重目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从2023年闲置农房盘活情况来分析,全市六成以上的闲置农房出租给了外来务工人员。闲置农房成为出租房,既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又实现了闲置农房的财产性功能。

  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新增盘活闲置农房3947宗、面积4.49万平方米,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9611万元,带动村集体增收超900万元。今年前三季度,新增盘活闲置农房1982宗,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4973万元。

  当前,我市也面临着高质量盘活闲置农房难题。从现状来看,闲置农房风貌、地理位置较差,大多以出租形式完成闲置农房利用,而以新业态、新形式激活利用闲置农房的比例不高,缺少带动效应。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要推动完善相关服务体系。一方面,以乡镇为主体搭建完善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快平台建设与推广,利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线上线下平台,为闲置农房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流转交易等服务。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村集体、社会资本等多方主体积极参与农房盘活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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