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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升级总部经济22条

  原标题:拓宽认定范围 优化支持政策

  杭州升级总部经济22条

  拓展上市总部企业认定的交易所范围,将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名额扩大到100家,每家总部企业F类人才自主授权名额增加至10名……记者日前从杭州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市对去年出台的“总部经济22条”进行升级,新政策已于近日实施。

  总部经济是典型的“地瓜经济”,是集聚高端要素的重要载体,发展总部经济成为各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2023年,杭州认定总部企业468家,评定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60家,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总部经济中心。截至目前,该市已合计兑现星级总部企业奖励资金1.2亿元、总部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名额1879个,推出“带条件出让”总部地块10宗共计298亩,授予总部企业车牌指标779个等。

  为何仅隔一年就升级政策?“一方面是去年‘总部经济22条’施行后,很多区县、企业在调研、座谈时提出了更新的建议和诉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与上级政策更好衔接。”杭州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处长姜玮告诉记者,此次升级或新增的政策均是回应企业的诉求。

  比如,有“专精特新”领域上市企业提出自身挂牌的交易所,并不在原政策上市总部企业认定范围内。升级后的政策拓宽了上市总部企业认定范围,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台湾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企业,同时将“总部企业上市主体在杭”的要求放宽为“上市主体或境内实际运营主体在杭”。

  此外,升级后的政策将省市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纳入认定范围。而随着总部企业认定范围的拓展,杭州还将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名额从60家扩大到100家,今年将评定五星级20家、四星级30家、三星级50家。

  再如,有企业提出在“双碳”背景下,杭州应通过政策鼓励总部企业绿色发展。升级后的政策新增了能源支持政策,鼓励总部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于使用天然气供热替代燃煤供热用于生产制造的总部企业,适当给予引导支持。

  “我们将于近日启动2024年度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争取于8月底前完成总部认定和星级评定。”姜玮表示,接下来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尽快修订实施细则和补助、用地、用房、人才、交通等系列配套政策,在新一轮总部认定评级后及时兑现相关政策,让总部企业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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