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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文明创建 三年实现两个100%

   昨日(3月15日),宁波市召开深化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根据部署,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今年要100%参与创建,三年内全部创成区县(市)级以上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积极打造环境最优、流程最简、效率最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文明窗口。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今年,宁波市全面推开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提高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文明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让窗口单位成为文明养成的“课堂”、文明展示的“窗口”。 据悉,针对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涵盖广泛、数量庞大的特点,创建活动将分政务服务类窗口单位、社会服务类窗口单位、经济服务类窗口单位三大类实施。从今年起三年内,各级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要全部创成区县(市)级以上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其中,2018年40%以上,2019年70%以上,2020年100%创成。

  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类型多样、特点不同,怎样的窗口才能成为文明单位?宁波市提出了清晰的共性标准,也就是文明窗口单位应达到“六有、六无、一高”的要求:“六有”,即有文明礼貌、有便民设施、有志愿服务、有无障碍设施、有宣传导引、有有效投诉机制;“六无”,即墙面无污渍、室内无吸烟、地面无垃圾、设施无破损、厕所无异味、内外无乱象;“一高”,即服务对象满意度随机调查评价高,努力实现“环境美、秩序优、服务精、氛围浓、评价好”的目标。

  今年第三季度,各区县(市)、园区文明办将依据测评细则,对属地内各类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测评,达到要求的授予区县(市)级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市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申报单位及市级(部省属驻甬)直属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进行统一测评,达到要求的授予市级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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