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禁捕办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长江禁渔”相关工作,推动长江“禁渔令”在“市场销售”环节的落地落实,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十总分局多举并措开展长江禁渔夏秋季专项执法行动。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主体行为。十总分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确保执法行动的有序进行。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超、餐饮单位等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全面核查水产品经营者、餐饮经营者的门牌、招牌、广告、菜单等宣传载体上是否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长江鱼虾”“江鲜”“野生江鲜”等字样,重点排查水产品经营者、餐饮单位内是否存在市场销售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涉渔主体行为。
加强监管频次,落实主体责任。十总分局监管人员通过日常监管,对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高频次的监管检查,确保禁渔政策在市场环节得到有效落实。督促辖区内涉渔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水产品进销台账,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销售的水产品及其制品来源合法,要求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产品,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流入餐饮经营环节。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和整改,要求市场主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渔氛围。十总分局工作人员通过挂横幅、播放LED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禁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明确长江禁捕规定,讲清非法捕捞、非法垂钓、非法销售的后果,鼓励广大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禁渔禁捕”意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辖区公众和经营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十总分局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禁渔禁捕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推动长江流域禁渔禁捕工作见实效,努力营造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构建起禁渔禁捕的源头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