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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丨全口径审查 全过程监督

  原题:

  全口径审查 全过程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

  日前,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绍兴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明确市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办法》共涉及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及决算审查和批准等4个环节,实现了对预算全过程的审查监督。从监督内容来看,一方面,《办法》紧扣重点支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使用和绩效情况开展审查监督;另一方面,对政府债务的举借、规模、结构、用途和偿还情况及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此外,《办法》还规定需对重点部门的预算上会、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全过程审查监督。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对原有预算审查监督广度和深度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不仅如此,在监督实效方面,《办法》也体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在市人代会期间成立预算审查小组,协助财经委或人大预算审查委员会做好预算审查工作;明确市政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同时财经委需加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需通过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质询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实现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办法》的实施,也是市人大推动我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具体体现。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绩效监督贯穿预算审查监督全过程,在预算审查、执行监督、决算审查等环节均设置了绩效监督的内容,强化了对预算绩效的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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