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套现、冒名就医、冒名购药、转借医保卡等医保失信行为,一旦发现,除了作出处罚外,还要扣除其信用分值。每发现一次,其信用评价都会受损。近日,绍兴市新昌县推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制度,规范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行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环境,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出台的《新昌县参保人信用记分操作细则(试行)》,新昌县医保部门采用“千分制”,对参保人信用情况进行分级评价、动态管理。A级表示信用优秀,B级表示信用良好,C级表示信用中等,D级表示信用较差,E级表示信用差。其中,信用评价得分850分以上(含850分)为A级,信用评价得分700分以下(不含700分)为E级。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或接受返还现金、实物以及其他违反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医保失信行为。每发现一次,参保人信用分就要被扣除10至30分不等。
同时,医保部门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对参保人进行分类管理,其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可享多项便利,如在定点医药机构享受信用就医、绿色通道、住院优先、专家加号、增值服务等。而信用评价等级为E级的,因涉及欺诈骗保被处罚的,将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医疗费用结算由医保卡实时结算改为个人全额垫付结算。
据了解,该《细则》试行期间,一个医保年度为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初始总分800分,加分后,信用得分最高为1000分。医保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指导、监督参保人信用评价工作,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操作管理,根据信用指标评分标准对参保人进行信用记分、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信用修复等工作,并对参保人的信用记分信息进行跟踪记录,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查询服务。(记者 陈琪 通讯员 吕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