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近年来绍兴市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重点查办的最具代表性的10个案件,涉及农机、家居、通讯、电器、图书出版等多个行业。“这些案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具有代表性,对企业和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合法保护知识产权具有指导和警示作用。”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绍兴市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把握内涵,赓续传承,按照“能调不裁、能裁不诉”的原则,创新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处理的“绍兴模式”。同时强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形成“查办一个、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执法威慑,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花型设计作为提升纺织品价值的重要元素之一,在大量运用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花型版权矛盾纠纷。在当天公布的王某侵犯纺织品花样著作权案中,其未经授权,在某购物平台上开设的店铺中擅自展示、销售印有与李某某创作的美术作品“卷帘滴滴”相关花型的窗帘布,谋取非法利益,且侵权产品的销量较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当庭运用内嵌在浙江省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中的“版权AI智审”系统进行“单图溯源”和“创新比对”,打消了被告对讼争美术作品权属的质疑,原告也因系统查证出其作品并非原始创新,而是演绎作品,当庭下调赔偿请求,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向李某某赔偿6000元。
在公布的崔某某非法制造、销售某注册商标标识案中,崔某某在吴某某的要求下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未经该商标的注册人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制造带有该注册商标标识的纸质外包装盒,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6万元。该案因涉及刑事犯罪,由绍兴市越城区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崔某某因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罪被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绍兴市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的亮点之一。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绍兴坚持“一地一特色”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流程再造、综合集成、制度重塑。在2019、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绍兴分别列全国第四、第三,连续两年位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一。2021年度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浙江省委省政府考核优秀,绍兴市获浙江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绍兴市知识产权司法立案案件由2019年的1829件下降到2021年的993件;纠纷裁决与调解案从2019年的98件上升到2021年的253件,初步实现“裁决和调解案件上升、司法审判案件下降”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