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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 每月增加160元

  为助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日前,绍兴市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明确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按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至40%确定,且年增幅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每月890元调整到每月1050元。

  近年来,绍兴基本建成以浙江省大救助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低保、特困、医疗、教育、住房、受灾、就业、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为重点,以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1+8+X”大社会救助体系,着力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其中,全市低保生活保障标准从三区统一到城乡统筹再到全市同标,实现了三级跳,同时启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使社会救助更加精准。

  接下来,绍兴将全面建设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覆盖面。“到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救助标准达到每人13000元/年,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困难群众重点对象探访慰问覆盖率达到100%,困难群众满意率95%以上,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100%。”绍兴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绍兴还将探索加强事实无人赡养老人救助帮扶,落实低边家庭中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单独施保”政策,健全急难型救助制度等,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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