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助力绍兴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
新出台的十条举措包含多个方面。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明显,具体来讲,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也进一步上调。据介绍,新政策中,将绍兴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政策对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及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也给予了支持。文件指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与此同时,政策加大了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也是十条举措中的亮点。新政策中,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为方便市民就近办理,接下来,绍兴还将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同时,将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据悉,该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