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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发布“1+11”系列环保服务政策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近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其系列配套政策体系(简称“1+11”政策)已全部出台,以高效能的环保服务助企纾困,推动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落地落实,助力企业稳进提质,最终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20年,绍兴被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列为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地区。自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功能更加突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路径越走越清晰。成效评估结果显示,企业群众满意度达99.3%。

  此次发布的“1+11”政策,是新形势下紧紧围绕三个“一号工程”,绍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面对治水、治气、治土、生态保护修复、环评和要素保障、环境监测、执法等方面推出的实招硬招,共包含环评审批、要素配置、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监管服务、绿色金融、环境质量等8大领域20项具体服务举措。

  这其中,既有破除企业“痛点”“难点”“堵点”的务实之举,也有许多探索创新之措。

  以企业关心关注的环评审批为例,2023年起,绍兴将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改革,深化“打捆审批”“承诺备案”“多评合一”等政策,探索“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桩基先行”新模式,从而降低企业经济发展中的制度性成本。2023年,绍兴还获得全国首批变电工程排污许可改革试点称号,为推行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推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绍兴将建立分区域专人跟踪服务等六大工作机制,以“近期可实施、长期可储备、定期可滚动”为目标,助推项目落地见效。前期,已梳理摸排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64个,总投资约473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78.5亿元。

  围绕新发展时期减排要求,修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探索实施排污权租赁和跨区域交易制度,进一步调动企业减污治污内生动力,健全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目前已申报开展排污权租赁20家次,租赁废水指标450万吨/年。需要广大企业特别关注的是,根据新政策规定,绍兴将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配额认定、送达、清缴、监督检查制度,从而推进市县两级碳排放权规范管理。此外,针对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数字化应用手段,增强园区减污降碳能力。

  “无废城市”建设是绍兴一大创新亮点。记者从新发布的相关政策中了解到,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绍兴将从区到市到省逐步扩大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范围,实行利用过程经营许可豁免管理,拓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途径。2023年以来,全市已“点对点”利用危险废物约3.43万吨。

  针对小微企业治污成效低、成本高的问题,绍兴将积极推行工业园区“绿岛”治理模式,以“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环保治理理念,进一步指导帮扶工业园区提升治理水平、降低环保成本。眼下,绍兴上虞区正积极筹划虞越环保的活性炭集中再生利用项目、国科新材料的中试产业化项目“绿岛”治理,从而推动块状经济高质量发展。

  眼下盛夏将至,针对“活跃”在高温天的蓝藻,绍兴将实行蓝藻防控全过程闭环管理,实施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推广体验式环境教育,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此外,金融服务的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强,通过深化绿色信贷,提高环保投资,以生态环保投资稳定增长,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化经济社会的持续、绿色发展。“这‘1+11’政策所涉及工作也是我们今年的重点任务,通过扎实有力的服务,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激励、市场运行、多方参与机制,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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