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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出台浙江省首个新污染物治理地方文件

  日前,《绍兴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发布实施,这是浙江省唯一一个上升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新污染治理文件,也是全省首个地级市层面推出的关于新污染治理的政策性文件,为绍兴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把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制度化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成为新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的攻坚重点。2022年年底,绍兴柯桥区、上虞区率先在重点园区(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探索成熟适用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及治理技术模式和监管模式。

  这次出台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前,基本掌握全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有序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有效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

  除了顶层设计,针对新污染物治理,绍兴市生态环境部门探索推进的许多前期工作也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就在方案制定前不久,绍兴市以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成绩,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全国PFASs治理示范区,全国共3个。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土固处有关人员介绍,为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世界银行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通过政策完善、环境实践示范等,减少PFOS的生产和使用。据悉,PFASs是指其他类别的全氟或多氟烷基化合物。

  2022年年底,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对包括染料制造、化工制造、化学制药、畜禽养殖、电镀等行业在内的213家企业进行走访摸排,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和评估管控工作。此外,绍兴市还揭榜挂帅了省生态环境厅新污染物数字化试点,通过数字赋能手段,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享。(记者 裘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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