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相关项目可研报告,拟确定采用低温裂解加水洗工艺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资源化利用,这是诸暨分局在推进飞灰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又一项有益探索,旨在加速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自《绍兴市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扶持激励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以来,绍兴市各区、县(市)积极开展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培育和引进。
环境统计数据显示,绍兴市2021年危废填埋占比高达32%,其中63%的填埋量为生活垃圾和危废焚烧飞灰,这给城市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隐患。《指导意见》的制定实施,是2023年绍兴市进一步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着力破解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难,高质量推进危废“趋零填埋”的重要内容。
记者看到,这份《指导意见》干货满满。例如,在项目落地奖励方面,《指导意见》规定,对列入市“循环经济850工程建设计划”并验收通过的示范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8%予以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绿色企业(工程、产品、园区、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等),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不等。此外,在用地供应、排污指标、能耗指标、金融投资、国企股权等方面也有相应的“实惠”。
从绍兴全市范围来看,飞灰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一项年度重点工作,正陆续加紧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激励政策。目前越城区、上虞区阶段性达到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年度工作目标。诸暨市已率先实施飞灰委外资源化利用,越城区、上虞区等地已将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绍兴市危险废物“趋零填埋”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清单中。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绍兴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综合执法、公用事业等单位,紧盯省、市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指导意见》规定内容,加快推进飞灰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落地见效,减少填埋场土地资源占用,加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推经济绿色化、可持续发展。(记者 裘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