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的餐饮小店、食品小摊,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这些店铺、摊贩,一直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昨天上午,记者从绍兴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会让我们在路边的“三小一摊”买东西时更放心。
没有固定商铺的食品摊贩要登记
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规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实行目录管理。禁止目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而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目录基础上增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
此次新出台的规定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三小一摊”进行登记,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发放登记证,对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不得收取费用。
实施登记管理制度后,经营户提供生产经营者身份证明、拟生产加工或者经营的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承诺书、生产加工或者经营场所平面图等资料,即可办理登记证或登记卡,十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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