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一年比一年严格。8月12日,绍兴市环保部门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绍兴市在出动环境执法人数、立案数、关停企业数等多个指标上,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上升。
这仅仅是看得见的指标。近年来,绍兴市以打造环保执法最严城市为目标,用一套组合拳打出了“绍兴力度”,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和制度创新,部分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环保工作是优先项
早在2015年,绍兴市就提出了打造全省环境执法最严城市的目标,并围绕“源头把关最严、日常监管最严、行政执法最严、司法联动最严、信用管理最严”五个方面,提出了最严格的标准。这一目标的初衷,是希望以执法倒逼绍兴环境质量的提升。
2015年底,绍兴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推动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一把手工程,环保工作也成为所有工作中的优先项。在“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的工作主线下,绍兴提出:凡是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都要坚定不移做,凡是有悖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都要坚定不移改。全社会对环保的重视达到新高度,“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环保工作责任体系也逐步建立起来。
绍兴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选立法也在环保领域。去年11月,《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同步实施,绍兴从实际出发,将智慧监管、工作问责等纳入法规内容,破解了以往地方政府执法时缺乏法理依据、可操作性差等难题。
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环境违法的空间变得越来越窄。
在强化环保执法中,我市创造性地提出了“五个一律”标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先停止违法行为、查封违法设备;拒不履行环保责任、拒不执行处罚要求的,一律实施断水断电;环境违法涉及立案查处的,一律从高限处罚;环境违法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所有环境违法案件,一律予以媒体曝光,问题严重的实施限批与挂牌督办。这一标准,已成为我市环保执法工作的指南。上下齐心,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执法力度也越来越大。
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环境执法成绩,创历史最好记录,在全省领先。2017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47万人次,检查企业1.95万家次,立案1051起,同比增长28%;处罚违法企业664家,处罚金额2899万元,刑事移送涉及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案件42起124人,同比增长148%;停产整顿企业345家,责令整改企业1393家,关停取缔企业102家,分别同比增长238%、36%和34.2%。
制度性创新是支撑
绍兴打造最严环保执法城市,有着坚实的制度支撑。
司法联动,走在了全省前列。绍兴市出台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工作意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无缝联接的联合办案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省第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越城区人民法院设立全省第一个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检察院还出台了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工作获得最高检的肯定。
在强化监管上,绍兴制定《绍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凡监测数据超标的一律立案,自动监控数据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开创全国先例。同时,大力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和行政电子处罚平台应用,录入案件数量和使用率均列全省第一。绍兴还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制度。今年上半年,全市共随机抽取检查了1373家次排污单位,发现违法问题29家次。
在问责制度上,出台《绍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划出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将“终身追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一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