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扎实 “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根据举报线索积极展开调查,于近日连续查处两起较为典型的商业混淆行为案件。
经调查,某企业甲在未与“大润发”注册商标持有人达成加盟、合作等任何关系的前提下,擅自通过媒体等方式宣传 “城南也有大润发了”;在其超市入口处滚动电子屏、墙壁及其购物车、购物篮上使用“大润发”字样;用于宣传的促销标语、企业服务宗旨等样式外观均与“大润发”注册商标持有人使用的相同。
某企业乙是一家新成立的信息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手机游戏开发运营。被侵权方绍兴上虞在线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媒体公司,以旗下成立于2012年的名为“上虞在线”的微信公众号为主打产品,并已拥有15万固定粉丝,在上虞地区拥有一定知名度。该企业乙在未经授权、未开展任何形式合作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开发运营的一款名为 “上虞十三道”的手机游戏(该手机游戏为牌类游戏,开局需要用到虚拟“钻石”游戏币,每6元钱可以买10个“钻石”)购买钻石的页面上,将商户简称以及收款方信息标注为 “上虞在线”,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给被侵权方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该两起案件均涉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简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实施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均在进一步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