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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头”和“骨头”的较量 越城区处置违法建筑纪事

  外山村“垃圾街”,拆了!“城南红楼”,拆了!鉴湖前街违建鸡棚,拆了!

  控违拆违工作进入行政强拆阶段以来,短短一个月时间,影响城市形象、困扰城市发展的多处违法建筑被拆除。截至4月26日,越城区拆除违法建设6万余平方米。

  这些城市“伤疤”的拆除,让市民欢欣鼓舞。是什么力量能让这些存在多年的违法建筑得以在短时间里拆除?

  “典型违法建筑是块硬骨头,怎么把它啃下来,关键是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越城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国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赵国良认为,典型违法建筑和执法部门之间存在一种较量,这种较量可以形象地用“拳头”和“骨头”之间的博弈来形容。

  全市控违拆违工作进入行政强拆阶段以来,越城区结合实际将目光盯紧在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硬骨头”上。外山村南山路违法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环境“脏乱差”,被市民称为“垃圾街”;章来大违法加层,用于出租从事商业经营;王阿琴鸡棚违建,侵占公共空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一处处典型的违法建筑被提上拆除日程,被列入市区首批违法建筑典型。

  越城区首先从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认定上入手,将违法建筑典型拆除任务分解到镇街,由镇街立下“军令状”,逐一明确处置计划、时间安排,确保整治到位。“这就解决了处理违法建筑时执法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推诿的问题。”控违拆违办公室副主任封越介绍说。

  同时,为确保依法有序、安全有效地拆除违法建设,越城区积极整合部门执法资源,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组合拳”。探索实施了“一案、一会、一执、一停、一拆”流程化行政强拆方式,即处置重大违建典型时根据违建情况,采取制定一个违建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违建整治协调会议、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实施停水停电措施、开展行政强拆。特别是在镇街为控违拆违责任主体,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国土部门为各自职能范围内违法建设处置的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协调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开展无证经营、食品安全、环境监察等方面的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违法建筑内往往存在违法行为,抓住这些违法行为,就抓住了拆违的主动权。”这一套“组合拳”很快收到成效。在外山村“垃圾街”拆除过程中,政府部门之间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建当事人及承租违建经营户起到了很好的引导、教育作用。如果经营户不同意拆除,不仅依法停止水电供给,还将对经营户先前的无照经营、非法改变水电用途等行为进行追究。权衡之后,很多经营户主动腾空进行拆除。

  “典型违法建筑就是硬骨头,政府执法就是出拳头。只有集全部力量于一处,集中发力,重拳出击,才能将典型违法建筑一举铲平。”赵国良说,这也是这段时间来,越城区高效处置典型违法建筑的宝贵经验。

  据悉,目前几处典型违法建设基本拆除完毕,越城区正积极研究拆后建设处置工作,努力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切实将控违拆违工作延伸为美化城市环境、便利居民生活的民生实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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