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 不管是什么原因,行人走上高速公路都是万分危险的举动。这两天,绍兴市高速公路上频频发现行人,让高速交警为他们捏一把汗。
夫妻吵架,妻子下车走高速
“警察同志,帮我找找我老婆吧,她正在高速公路上走!”12日上午10点左右,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了驾驶员姜师傅的报警,他在电话中焦急地说,自己跟老婆吵了架,结果老婆一气之下下了车。
得知这一情况后,高速交警迅速出动,并在10点30分左右在甬金高速成功岭隧道深处找到姜师傅的妻子赵某。高速交警立刻将其带到沙溪出口,与姜师傅汇合。
原来,姜师傅夫妻二人是从河北承德到嵊州来谈生意的,在回去的路上,妻子赵某埋怨丈夫在谈判中没有把苗木的采购合同确定,就多说了几句,这让姜师傅感到不耐烦,“你能,你自己去谈啊!”“我去谈就我去谈,停车!我自己回去谈,不用你管!”说完赵某直接下车往金华方向走,姜师傅也是火气上头,直接开车走了。
不过,开了一会儿,姜师傅就后悔,他突然想到:人在高速公路上走很危险,老婆这么多年和自己风雨同舟也不容易,要是有个闪失,后悔也来不及了。然而,这时候姜师傅已经开出去好远,担心一时半会找不到人的他只好向高速交警求助,这才找回了自己的老婆。
老太太迷路,怕出钱拒上警车
前天上午这桩事刚解决,下午又出现高速公路上走人的情况。
当天下午4点20分,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接到报警,说有一行人在G15W常台高速(上三线)江苏方向的快车道上逆向行走,23分钟后民警找到了这位行人。
原来这是一位老太太,姓周,今年已经82岁了,是嵊州蒋山人,这天去喝喜酒,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地进入了高速公路。然而,当高速交警要将周老太带离高速时,老太太死活不肯上警车,一会儿说担心坐警车要收钱,一会儿又嚷嚷说晕车。高速交警对老太太劝说了一个多小时,老太太还是坚持要自己步行。
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见天色将晚,怕时间久了老太太体力不支,想把老太太拉上车,谁知老太太死活不肯,还将管理处工作人员的脸都抓破了。最后,经过高速交警的反复劝说,老太太也有些累了,终于坐上了警车。高速交警又通过嵊州剡湖派出所联系到老太太所在村的干部,让村干部接走了老太太。
老人被黑车“扔”在高速公路上
当天晚上9点48分,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说有一个老汉坐在上三线三门方向过龙山隧道的中央护栏上乘凉吹风。晚上10点06分,高速交警又接到报警称,有一个老汉在上三线三门方向龙山隧道沿着快车道上逆向行走。晚上10点16分,高速交警接到一位陈姓男子的报警电话:“警察同志,请你们帮帮忙!我爸爸在高速公路上走迷路了!”一连接到3个电话,高速交警立刻意识到,这三起报警估计是为了同一个人,
晚上10点20分,高速交警终于找到了陈老汉,此时他还是醉醺醺的。最后高速交警将老汉送到了其女儿陈女士那。
原来,陈老汉是贵州人,这次是来看望儿子和女儿的,先到了江苏扬州看望在那边做生意的儿子,然后在5月13日上午9点出发,前往杭州看望在医院工作的女儿,只是老汉一不小心,上了一辆黑车,过杭州的时候,黑车没将老汉放下,直到开过杭州100多公里到了新昌地界时,驾驶员才想起车上还有个人要在杭州下车。怎么办?驾驶员打开车门,趁着夜色,就把这位醉醺醺的老汉“扔”在了高速公路上。陈老汉下了车,分不清东南西北,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只是一通乱走。还好,有过路驾驶员看到并报了警。
高速公路不是菜园子
高速交警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一周内第四起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案例,相当危险。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群众,进入高速公路,就是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极度危险之中,高速公路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极易酿成惨祸,更有甚者,还会引发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员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