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当时就是突然想到要这样的,因为害怕,想逃避罪责,就想放火烧毁现场算了。我知道火着起来会产生严重后果,但当时也不管了,我希望法律判我死刑,我没有任何活着的意愿了。我想我死后把我的器官捐赠给需要的人……”面对检察官的审讯,道出以上一番话来的人,姓周,今年28岁,四川人。昨日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周某和同岁的妻子高某相识于2006年,2010年春天两人结婚,随后育有两个孩子。周某说,如果两个人都知道克制一下自己,脾气改一改,那么后来的一切不幸都不会发生了。
2012年10月,两人来到绍兴县齐贤镇羊山村打工。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不知什么缘故,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吵的原因都是小事,有时候会因为妻子高某没有等他一起吃饭,也会大吵一场。去年10月13日,两人吵后,高某一气之下搬离出租房去了她的哥哥家。
几天后周某想把妻子叫回家。但高某不同意。其间,周某电话、短信不断,并还在网上的日志里写满了悔意的话语,一心想挽回妻子的心,希望妻子看在两个孩子面上回家。
妻子在电话里的口气有些软下来,表示可以考虑回来。又过两天,周某见妻子没动静,便去了妻子所在的妻舅的出租房,他声泪俱下,跪下求妻子回家。此时妻子答应可以考虑,要他好好上班,再等等。又过几天,到了去年10月22日凌晨零点时分,周某叫上朋友开车前往滨海妻子所住地欲接其回家。但这一次令他没料到的事情发生了。
他使劲地敲着妻子的门,敲了很长时间,妻子高某终于开门。门一开,周某大吃一惊,妻子的房间里还有一个男的……
这下周某真的火气上来了,硬是拖拽着把妻子拉上了车。回家后,妻子一个劲地嚷嚷着还要再回去。周某说“那你告诉我,深更半夜在你房间里的那个男的是谁,你说清楚了,我就送你回去。”高某不作任何解释,还是坚持要回去。
周某事后在回答检察官的讯问时,这样描述了当时的情景,“我当时心里很火,事情还没谈好她就要回去。我上前拦住她,并一把将她推倒在床上。她问我想干吗,我二话没说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一开始掐得不紧,只是将她按在床上。她对我说‘你想掐死我吗?你来呀!’我再也受不了了,当时她是仰面躺在床上的,我双手同时用力掐住她的脖子往下压,同时人也骑到她的身上,她开始剧烈反抗,手和脚在动,抓我、踢我,但我还是没有放手。掐了一会后我看到她反抗越来越微弱了,到后来就不动了……”
周某说,为了毁灭杀人证据,他用被子把妻子盖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被子,逃离时还顺手把打火机扔在了桌上。因扑救及时,大火一会儿就灭了。
当晚周某从齐贤坐车到柯桥,又连夜坐车到杭州,从杭州再坐上一辆公交车到余杭,当时已是次日5点多了。周某在余杭一个镇上的宾馆里开了个房间睡下,睡到早上8点,绍兴县的警察敲开了他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