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今天上午,绍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使用非法添加剂,贩卖毒豆芽案。由于毒豆芽流传较广,销售数量巨大,该案件的影响力甚大。4个黑心商人成了被告。
4名被告中,阿兴、阿祥、阿军都是绍兴县齐贤镇人,另一名被告阿强则是四川人。去年3月,阿兴和阿祥两人决定在绍兴县夏履莲西村合伙开办一家豆芽厂,生产、销售黄豆芽、绿豆芽。随后,他们还找到了阿强和阿军来帮忙。
他们分工合作,由阿祥负责豆芽厂的生产、销售。阿兴出面购买植物生长调节剂A、B粉,并和阿军一起来保管植物生长调节剂A、B粉。阿强等则为生产黄豆芽、绿豆芽、小豆芽的工作人员。
据了解,植物生长调节剂AB粉添加进去可以使豆芽长得又白又直无根须,卖相特别好。然而,这个添加剂是不能在食物中添加的,一旦食用会对人体很很大的伤害。为了利益,阿兴等人还是昧着良心,铤而走险。
直至去年11月20日,他们的豆芽被相关部门抽查时发现使用了非法添加剂。工厂被查封时,豆芽厂已销售生产过程中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A、B粉的豆芽,总计价值约人民币140万余元。
经检测,查获的植物生长调节剂A粉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植物生长调节剂B粉中含有赤毒素A3。成品绿豆芽、黄豆芽中均检测出6—苄基腺嘌呤。
同年11月21日,被告人阿兴主动到绍兴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罪行。
今天上午,法院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