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今年绍兴市将招录31名警察学员,报名时间从9月2日零点至9月7日24时,有兴趣的人员可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报名系统(zf.zjks.com)进行报名,笔试将于9月21日和22日两天举行。
此次招录主要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的退役士兵。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已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25岁(1987年9月2日以后出生),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27岁(1985年9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应届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不超过28岁(1984年9月2日以后出生)。上述人员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年龄不超过33岁(1979年9月2日以后出生)。
根据公告,绍兴县公安局招录6人,上虞市公安局10人,嵊州市公安局10人,新昌县公安局4人,嵊州市司法局1人。培养院校为浙江警察学院专升本教育(治安学)、浙江警察学院专科教育(交通管理)、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二学位教育(社区矫正),学制均为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后,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或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在校期间免收学费,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被录取人员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相关单位。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