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等了两年多了,终于等来了公租房申请的消息。”昨天,在绍兴市区城东租房的何女士获知公租房开始申请的消息后,赶紧给街道打电话咨询。
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公租房了。记者获悉,市区201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昨天启动,此次推出的共有468套房源,申请登记将一直持续到11月27日。这是绍兴自2011年来,第二次推出公租房申请。与上次相比,这次可申请的房源更多,覆盖面更大,而申请条件也严格了些。
镜湖和袍江的也能申请
市区首批公租房于2011年推出,当年12月,市区50户家庭告别“蜗居”,入住位于袍江名城阳光园和鹅亭境园东区的公租房。
而这次公租房的申请受理范围进一步扩容,从主城区扩大到袍江、镜湖,新增了灵芝、东浦、斗门、马山等4个镇。也就是说,凡是户口或《浙江省居住证》属府山、塔山、北海、蕺山、城南、迪荡、稽山等7个街道和鉴湖、皋埠、东湖、灵芝、东浦、斗门、马山等7个镇范围内的非农常住居民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都可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登记。
受理范围扩大了,对于想申请的人来说,最关心的是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按规定,申请人要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或者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条件;具有市区非农常住居民户口满3年、大专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3年的新就业无房人员;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转让申请家庭名下房产,申请之日前超过5年的现无房户;在绍兴市区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实际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助理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有车的,车价不超12万
在申请家庭的主要经济条件上,这次新增了一条车价方面的规定。除了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须低于27650.4元(2012年绍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63元的80%)外,且家庭成员中所拥有车辆的购车价不能超过12万(不包括税费等非车辆价款)。
房源方面,这次公租房房源共468套,主要分布在鹅境境园、袍江名城园、新桥佳园等,面积在55.77~72.89平方米。这其中,216套用于安置2011年度轮候家庭,252套用于2013年新申请家庭。
首次公租房租赁期限确定为3年,到期前一个月,经住户申请,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可续签两年。
需要提醒的是,经申请获得承租资格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抽号、择房、签约交款者,视同自动放弃承租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除了公租房外,今年市区第二批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也同步启动,申请条件不变,受理范围与公租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