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市联动发放。面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1200万元“创新券”,助推企业和创业者在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检索创新等方面积极创新。凡企业与服务机构开展具体合作的,企业持券可直接抵用50%的合作费用。
二是部门联动管理。财政与科技部门联合制定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创新券”使用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发放对象、适用范围及方式、发放和使用管理流程、监督与绩效考核等内容,并将“创新券”的使用情况与各区域、单位科技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相挂钩,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信息化支撑管理。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推行电子科技“创新券”,从发放、申请使用、使用情况记录到申请兑现实现无纸化电子审核流程操作。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