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浙江人吴某在天元区马家河派出所领回了遗失的财物
春节前,他带着全家到丈母娘家过年,没想到半路一万多元现金掉了。2月14日,浙江绍兴人吴某,在株洲天元区马家河派出所领回了遗失的财物。
2月3日12时许,马家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株洲西收费站员工报警:2月2日22时左右,株洲西收费站值班班长文芳,在收费站口捡到1个单肩包,包内有现金13000多元,以及一些证件,希望民警联系当事人来领取。
办案民警郑星介绍,接到报警后便前往收费站检查了遗失的单肩包,通过包内的结婚证,发现当事人吴某为浙江绍兴县湖塘街道湖中村人。几经周折,联系到当地派出所,询问失主电话号码,终于在2月4日,郑星拨通了失主吴某的电话。“他得知自己遗失的钱居然找到了,简直不敢相信。”郑星表示,当时当事人正在广西岳母家过年,自己多次与其沟通联系,最终在2月14日10时许,吴某来到马家河派出所领回了丢失的财物。
当事人吴某回想了事情经过,春节前,自己与妻子带着家中所有现金,去广西岳母家过年,途经株洲西收费站,“我当时开车门取卡过收费站,可能包就在那时溜了出去,自己却没有察觉。”吴某表示,在高速上开出许久后才发现包丢了,准备带回岳母家过年的钱没有了,两口子大吵了一架……
“真想不到,这种幸运自己能碰到。”吴某说,自己碰到了好人,收费站值班班长文芳拾金不昧,办案民警热心敬业,已经不能用语言表达自己对他们的感激之情。吴某还表示,在自己发现遗失东西后,应该立即报警,这样既能减少民警的寻找难度,同时自己也能早点得知失物被找到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