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文广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扣惠民、传承、发展、引领、保障五条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等七大体系建设,有力提升绍兴文化品质和文化软实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期待。
一、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推进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启动绍兴市美术馆、绍兴市博物馆、古越藏书楼、绍兴市非遗馆等重大拟建文化设施的前期工作。谋划绍兴名人博物馆、越国博物馆的建设,推动民营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加快建设嵊州市文化综合大厦,启动新昌县文化中心、柯桥区非遗馆新馆、嵊州市博物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启动新昌县非遗馆建设。
提升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全市95%以上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面积达标,全市乡镇(街道)文化分馆基本普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图书分馆。全市新建农村文化礼堂80家以上。继续推进全市24小时自助图书馆、馆外流通站、图书分馆、流通基藏书库建设,进一步发挥市级中心馆、县市区总馆的辐射作用。完善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农家书屋提档升级。出台配套扶持政策,推动省级中心镇三星级标准电影院建设。
加快省公共文化重点县建设。实施越城区、新昌县公共文化建设两年提升计划。越城区启动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达标工作(区两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新昌县新建县文化中心(文化馆、大剧院等),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二)拓宽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建好用好“绍兴文化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文化供需精准对接、点单服务,切实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利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文化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三大数字文化工程,着力推广数字阅读和数字服务,进一步发挥“电视图书馆绍兴模式”的示范作用。加强古籍数字化整理开发等保护工作,建设专题数据库。发挥全市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联盟作用,继续办好《信息与参考》、《产业专题信息》等刊物,进一步深化为政府、企业、科技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发挥好“智库”作用。
探索文物保护创新模式。建设不可移动文物地理信息GIS系统和具有绍兴特色的文物官方网站,为文物保护单位统一配装二维码“身份证”,实现文物资源社会共享和深度开发。制作博物馆基本陈列的网络版全景参观系统,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进程。开放文物信息化数据服务,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的参与感、认同感。继续开展“兰亭的故事”、“阳明的故事”全国巡展。
(三)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深化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工作。完成全年送图书下乡13万册、电影下乡2.6万场、演出下乡1300场,提高“文化三送”的有效性和满意度。
继续开展“文艺专家门诊”、“越州讲坛”、“绍剧周末剧场”、“树兰书院”等品牌服务活动,重点优化“好书天天荐”等服务项目,探索网络“你点我送”服务。规范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好“群文演出进农村文化礼堂”、绍剧周末剧场、文化大巴、农村电影、非遗点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惠民服务。办好市排舞大赛、乡镇(街道)文艺汇演、青歌赛等各类全市性群文赛事活动。
(四)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
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三区范围内先行试点文化惠民卡服务,着力培育文化消费理念,引导文化消费行为,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努力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绍兴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强化对县市区总分馆的业务指导,完善基层文化阵地的服务运行机制。发挥乡镇文化中心服务效能调研成果,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基层文化设施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提升全市基层文化设施的活力和服务效能。在此基础上,制定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绍兴服务标准。
二、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建设
(一)实施地方戏曲振兴计划
制定实施绍剧新五年发展规划,切实解决目前绍剧艺术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推动绍剧艺术发展。抓好绍剧经典剧目参加巴黎中国戏剧节交流演出。用活用好绍剧艺术中心剧场,联合萧山绍剧团开展绍剧经典剧目大展演和惠民演出,加强对民营绍剧团和绍剧戏迷会的扶持,扩大绍剧的受众面和戏迷观众群体,扩大绍剧的影响力。统筹指导县市区抓好越剧、莲花落、新昌调腔的传承发展,加强绍兴地方戏曲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戏曲之乡的美誉度。
(二)推进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戏曲进校园等指示精神。组织编写、评选、展示一批本土优秀戏曲通识教材。召开戏曲进校园现场会,组织千场戏曲演出、戏曲教学、戏曲讲座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文化礼堂,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向学校、向基层延伸。以绍兴高校剧社建设为龙头,培育一批校园戏剧社团,建立绍兴戏剧名家结对指导联系制度,并在中国越剧艺术节期间展示工作成果。抓好绍兴艺校五年发展规划,推动绍兴艺术学校向绍兴艺术职业学院方向发展。办好2018级绍剧传习班,抓好绍剧后备人才培养。
(三)创新办好重大文化节会
承办好2018第四届中国越剧艺术节和第二届全国曲艺(小书类)传承论坛暨交流展演活动,创新运作方式,努力把越剧节和曲艺展演办出新意、办出特色。积极参与公祭大禹陵、中国黄酒节等重大活动,指导举办第四届“中国・绍兴水城动漫节”系列活动。举办市民文化节,按季节确定活动主题,在绍兴全市大型文化广场轮番展示城市文化、乡村文化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满足感、获得感。
(四)着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以承办中国越剧艺术节、申报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为动力,统筹全市剧(节)目创作规划,注重现实题材创作,为2019年中国艺术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储备优秀原创剧目。建立绍兴市艺术创作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原创剧目的论证把关,提升剧目创排效能,重点抓好越剧《王阳明》、越剧《清清浣纱溪》、绍剧《绍兴师爷》、绍剧《马臻治水》等新剧目的创排。积极复排经典剧目,有针对性地创排绍剧、越剧、新昌调腔经典剧目青春版,打造系列化、品牌化的青春版剧目。争取拍摄猴戏电影《孙悟空大战红孩儿》。
三、深入推进文物遗产和非遗保护体系建设
(一)启动绍兴古城申遗等工作
考虑成立古城研究会,开展专题研究,尽早提出绍兴古城申遗可行性研究报告。选择性地在重点区域开展考古勘探,为古城申遗提供有力依据。加快上虞越窑青瓷申遗步伐,完成申报文本的编制,全面提升上虞越窑青瓷的影响力。开展大运河(绍兴段)专项立法调研,编制大运河(绍兴段)遗产保护管理专项规划。实施境内运河两岸部分遗址考古发掘、遗产本体古纤道及桥梁修缮,推进浙东运河博物馆的申报立项与筹建工作。
(二)提升文物史迹刚性保护
积极推荐申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争取使我市拥有更多的“国保”。继续配合省考古所完成宋六陵遗址最后10万平方米的考古勘探,编制完成宋六陵遗址公园概念性规划,全面完成国家文物局重点课题。解决好城中村改造中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会同住建、规划等部门及时推荐公布一批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加快完成上虞区凤凰山考古遗址公园。
(三)加强重点文物规划与修缮
以史前遗址、越国遗存、瓷窑遗址、南宋文化等为重点,开展一批国保、省保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开展明清萧绍古海塘资源调查。重点实施印山越国王陵环境整治、嵊州溪山第一楼、上虞春晖学堂、新昌古城墙、兰亭流觞亭等一批重点文保单位的维修工程。
(四)加强非遗保护传承
制定出台《2018年绍兴市各区、县(市)非遗工作考核办法》,推进全市非遗工作整体发展。办好非遗二十四节气主题展览、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及传统节日庆祝活动、“我镜头下的绍兴非遗”全国摄影比赛及作品展、第四届绍兴非遗集市等系列活动。开展绍兴地方曲艺保护,绍兴目连戏抢救性保护,传统工艺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等工作。设立非遗传承基地开放日,引导非遗项目入驻旅游景区、历史街区、特色小镇。加强非遗展示场馆建设,开展新一轮绍兴市级非遗传承基地申报、评选、命名。启动绍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加强宣传,不断拓展非遗保护传承的工作途径。
四、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建设
(一)加强产业政策指导
加强文化产业调研,加强文化与经济、社会、科技、旅游等跨界融合的研究,办好相关文化产业讲座、论坛等活动,以新思维、新观念引领文化跨界融合工作,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和企业发展的助手。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分析研判,找准绍兴文化产业发展的方位和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推进的指导工作。加强文化产业政策修订工作,开展政策信息服务和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做好文化产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二)加强文创平台建设
协助做好绍兴文创大走廊建设、浙东大运河(绍兴段)文化带建设工作。加强与各类文创园建设单位的联系,走访调研全市文创园建设和发展情况,配合市委宣传部开展对文创园建设的指导工作。协助做好特色小镇文化建设工作,加强与绍兴市级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单位的联系,重点加强对上虞瓷源小镇、嵊州越剧小镇、越城黄酒小镇、柯桥兰亭书法小镇的联系和指导,推动特色小镇文化建设和历史经典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产业融合引领
以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有效发挥文化创意的产业引领作用。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设计水平,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现代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对接,拓展大众消费市场。促进文化与科技双向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扶持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产品(动画、游戏、衍生品等)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培育新兴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农业等融合发展,促进发展参与式、体验式特色文化活动,培育新型休闲消费业态。
五、深入推进文化(文物)行政执法建设
(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改革
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行、完善“容缺受理”、“同城通办”制度,在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的即办比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开展“多证合一”、“一窗受理”、“证照联办”的审批服务改革。
(二)健全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
发挥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管作用,加强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督导及播出实时监管,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映。强化印刷业、报刊零售业、新闻采编、连续性内部资料等行业监管,确保新闻出版市场安全规范。强化版权保护,继续推进市、县两级预算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牵头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线乱拉”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各行业协会开展法规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服务,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三)强化文化市场监管
加强“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八个有”要求,形成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体系。整合市本级文化、文物两支执法队伍,注重文化文物监管手段措施创新,积极发挥文化综合执法的作用。切实加强各类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敏感时间节点的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五大专项行动,侵犯知识产权“剑网行动”和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查办大案要案,确保文化市场平稳有序。继续推进“阳光执法”工作。
(四)健全文物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网格化管理格局,推动文物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施平安工程,推进我市“天地一体”文物执法预警系统平台建设,建立监控中心,完成文保单位三江闸安防工程。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及时督办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勒令整改,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依法查处。
六、深入推进文化队伍体系建设
(一)提升干部及专业队伍素质
深入贯彻《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加强直属单位班子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计划,提升系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探索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改革。贯彻落实市委人才政策,引进(招聘)文化人才12名。培养新生代文艺创作人才,选派紧缺专业人才赴高等院校深造。
(二)壮大基层文化管理员队伍
通过云平台,加强对县(区、市)、乡镇、村文化骨干人员培训和考核,提升基层文化管理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扩大“文艺专家门诊”、农村文艺专家服务团的服务力,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专家服务团的作用。不断扩大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制定志愿服务规范,进一步发挥基层文化志愿者作用。
(三)规范社会文化团体管理
争取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社会文化团体健康发展。对各类社会文化团体进行分类指导管理,完善业务干部与社会文化团体的联系帮扶制度,加强日常业务培训辅导,积极搭建社会文化团体展演交流平台。不断培育和壮大社会文化团体,提升民间文艺创作水平和表演水准,夯实群众文化繁荣发展根基。
(四)创新文化单位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理事会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改革。积极配合宣传部推进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建设,实现农村基层文化自治共享。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直属文化文艺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更好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
七、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体系建设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订学习计划和方案,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充分发挥文化系统的优势,通过举办讲坛与展览,加强文艺精品的创作与巡演,发挥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非遗馆、农村文化礼堂等各类文化阵地的作用,合力营造全社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良好氛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和激励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
(二)加强组织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五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促进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以党员“先锋指数”民主评议为重点,扎实推进系统“两先一优”创建活动。以正作风、强服务为重点,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提升作风效能建设水平。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探索和健全与本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监督机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运行责任。深入推进党纪党规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提升廉政意识,强化文化工作运行廉政风险管控。支持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