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教育局直属初中等相关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树人学校、梅岭中学、京华梅岭中学三所名校的品牌影响力,聚集办学优势,市教育局日前印发《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初中等相关学校实体型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和《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教育集团工作细则》。近日,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学校实体型集团化办学动员大会召开,会上对此项新政进行了解读。
三大集团 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实施方案,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初中集团化办学模式具体组成为:
由梅岭中学、竹西中学、运河中学、苏东坡中学作为成员校,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平山实验学校初中部作为加盟校,6校共同组建梅岭中学教育集团;
由树人初级中学(含南门街校区和九龙湖校区)、朱自清中学、文津中学、田家炳实验中学作为成员校,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生态科技新城实验中学(在建)作为加盟校,6校共同组建扬州中学树人教育集团;
由京华梅岭中学、翠岗中学、西区初中校(筹建)作为成员校,世明双语学校中学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中学(在建)作为加盟校,5校共同组建扬州中学文昌教育集团。
“我们将发挥三大教育集团的品牌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集团成员校办学活力,推进集团内师资共用、教研共享、文化共建、管理一体,建设全面融合的实体型教育发展共同体。”相关人士介绍。
资源共享 实行成员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
记者了解到,在机构设置方面,每个教育集团成立管委会,设集团总校长一名、副总校长若干名,管委会成员若干名。
在责权划分方面,集团成员校性质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法人代表不变、原施教区不变、级别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干部任免权不变,实行“人、财、物”紧密型的一体化管理。
在人员管理方面,实行集团成员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每学年在同类型成员校间多岗位锻炼干部比例达10%以上。
在资源共享方面,推进跨学科、跨学校教研团队建设,组建教育集团学科专家库,整体提升教师业务素养。
校长解读 多元融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扬州中学树人教育集团总校长唐炜表示,基于树人学校10多年来“多校区”办学模式的生动实践,有信心发展好新的树人教育集团,将与各成员校、加盟校齐心协力,共谋发展愿景。
梅岭中学教育集团核心校梅岭中学党委书记应爱民则认为,实体型集团化办学是推动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可以最大限度发挥集团合力,是共同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让更多学生接受优质教育,实现扬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扬州中学文昌教育集团翠岗校区党委书记沈在宏则表示,将携手兄弟校区协同推动集团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共同提升集团教育教学水平,合力打造文昌教育集团办学品牌。
扬州中学树人教育集团加盟校经开区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军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与集团内各学校积极配合、相互融合,携手并进。学校将加快融合步伐,服从集团管理,主动积极协作,激发自身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