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努力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南通市人社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抓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在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走向成熟、多元化解质效不断提升方面持续发力。近日,南通市人社局和总工会紧密联动、通力协作、积极作为,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市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合力、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绘出了多元化解新“枫”景。
推动组织融合,实现联动调处
《意见》首先明确了维权组织融合机制,设立工会部门驻仲裁机构的法律服务(援助)工作站、仲裁机构派驻工会部门的仲裁庭。通过组织融合,工会部门可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在仲裁机构开展调解工作,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可在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调处。在此基础上,两部门强化争议调处联动机制,仲裁机构可约请(指派)工会专家、律师先行调解有关争议案件。对于经过工会部门处理的争议案件,仲裁机构要及时与工会部门了解情况,开辟职工维权保障快车道。
强化管理协作,提升服务能力
《意见》指出强化服务管理协作机制,人社和工会要在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方面紧密协作,共同组织调解员聘任资格培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健全完善调解员队伍考核激励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两部门应联合开展主动服务企业活动,组织法律用工体检、送法上门、法律培训等活动,人社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
健全会商机制,发挥共治优势
《意见》突出两部门建立常态化对接研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包括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络员制度以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据互换互通制度等。在加强裁调对接工作保障方面,市人社局为工会法律服务(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场所和硬件保障,市总工会为相关专家、律师提供经费保障,双方最大限度地做到资源共享、发挥共治优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工会部门深挖潜力、凝聚合力,贯彻落实好裁调对接机制,绘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更美更靓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