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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擦亮城市山林底色贡献人大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投身美丽中国、美丽江苏、美丽镇江建设,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充分发挥立法和监督等各项职能,善作为、勇担当、奋进创实绩,为擦亮镇江的城市山林底色贡献人大力量。

高屋建瓴 制度规章深化再创新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镇江拥有生态禀赋优越的独特“家底”。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化审议年度生态环境报告工作,正在成为抓好镇江生态保护工作、提升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

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镇江早在2017年就启动年度环境报告工作,2022年实现市、县、乡三级人大听取和审议政府年度生态环境报告工作全覆盖。2023年3月,镇江在全面总结6年来开展年度生态环境报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生态环境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丰富报告内容、明晰工作流程和各方责任,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三级人大生态环境报告制度。2023年4月,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按照实施办法的最新要求,政府生态环境报告从水、大气、土壤、辐射等8个方面汇报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年重点工作安排。通过制度的深化创新,政府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

稳扎稳打 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再提升

立法调研是立法工作一项基础前提。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积极履职作为,扎实完成《关于促进和保障世业洲生态建设的决定》《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例》两项立法调研工作。

立善法、立符合镇江实际的法,是充分发挥法治力量、促进社会治理的前提。一直以来,为了做到立法有质量、有特色、有成效,力求在地方性法规中体现市委工作要求,突出镇江特色,力争每一部法规经得起时间、实践的检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因需、应时参与完成《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等7项立法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作用。为有力推动法规在实践中不落空、不拐弯、不走样,切实以“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为目的,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对镇江自2015年以来制定实施的18部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式“回头看”。以这项活动为契机,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对《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建议充分发挥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汇聚各方力量,织密全覆盖的保护工作网络。进一步发掘和梳理城市历史文化脉络,摸清各类遗存家底,运用系统思维,深度构建“一核三片,一带四区”的保护格局,做到应保尽保。丰富保护内涵,深层次挖掘遗产资源背后名人名事,联珠成串,将各类传统资源、零散文化地点有机融合形成特色文旅线路,谋划打造具有镇江特点的历史文化标识、传统风味印记。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对《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四部法规集中进行执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根据省人大统一部署,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实地检查镇江在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利用和湿地修复等方面工作,持续跟踪监督问题整改落实。

动真碰硬 为民履职再压实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民幸福安康。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督促政府部门强化为民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推动兜牢民生底线、增进社会福祉、提高生活品质,积极推动《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贯彻实施,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实施工作部署会,并持续跟踪监督法规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

努力推进代表建议办理,持续跟进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对2023年牵头督办的44件代表建议,持续跟踪推进,特别是为推动“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建设管理”重要建议办理,通过积极有效作为进一步推动了镇江污水管网收集能力和处理水平提升。牵头督办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等5类14项民生实事工作,经过多次调研、持续督办,均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蒋波 谭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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