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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2023年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以来,黄山市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进一步强化“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有力震慑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健全制度机制,严防严控风险。一是强化风险联合会商。每季度开展市县联合风险会商,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研判风险形势,制定风险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全年共摸排风险隐患152条,已销号148条,正在处置4条。二是提升风险防控质效。加强与卫健部门联动,实现全市所有区县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储存温度在线监管。全市8家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建立追溯体系,完成码上放心平台有效入驻,并上传追溯信息100%。三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成功举办2023年安徽省暨黄山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制定黄山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指南、黄山市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在市级化妆品标准化店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省级化妆品标准化店(商场)建设,全市共有19家化妆品经营单位通过验收。

突出案件查办,严惩违法行为。一是提升法治水平。制定《黄山市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线索核查处置工作规程》,发布药械化典型案例4期,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暨业务技能竞赛,开展“药安乡村2023”专项稽查行动典型案例宣讲活动。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市公安局驻市市场监管局警务工作室高效运转,市公安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药品联合快检室,黄山区开展“小局大所”微改革、徽州区实行全员办案制度、歙县完善局所联动机制等。三是严查违法行为。强化药械化监督抽检,实施药械化国抽43批次、省抽495批次,依法核查处置经营使用环节不符合规定产品6批次,抽样发现异常情况55起。全市共办结药械化违法案件225件,移送公安部门并立案4件,1个案件获国家药监局典型案例。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党政同责落实,指导5个区县建立了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机制。加强药品监管“四员”队伍建设,全市共有乡镇药品管理员96名、宣传员104名,农村药品协管员675名、信息员682名,县、乡两级财政每年支出“四员”工作经费120余万元,保障药品安全的群防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二是创新监管服务。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前指导”服务。开展社区药学服务站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当好家庭药师、用好家庭药箱、建好家庭药房”等药学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药学服务站18家,“线上+线下”联动模式提供便民服务3000余次,回收过期药品4000余盒(瓶)。三是强化技术支撑。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人才引进211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市质检院200万元检验能力提升项目纳入2023年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库。科研项目《新安名方半夏白术天麻复方颗粒制备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获省药监局立项,《改良型新药炎琥宁干混悬剂生物利用度及释放度研究》项目一次性通过评审验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举措落实,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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