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张梦瑶 许一帆
“被告人齐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五处地块用于填埋、堆放建筑垃圾,改变土地用途达20余亩,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是天台县人民法院平街法庭一起非法占用农地罪案件的审理现场。
在审理过程中,天台法院积极引导被告人进行生态修复。
近年来,天台县人民法院以环境资源审判为笔,积极探索审判+修复、审判+联动、审判+普法“三合一”模式,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毁林人”变“护林人”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一直注重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平街人民法庭庭长陈达楚说。
例如邬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违法使用电力捕鱼方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水产资源,被判定赔偿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修复金。
在刚刚过去的生态环境日,这笔修复赔偿金购买的90万尾鱼苗增殖放流到了始丰溪,以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
自2022年4月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归口审理以来,平街法庭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28件,已审结122件,其中刑事案件21件;发出生态修复令1份、禁止令7份、生态修复司法建议1份。
平街法庭注重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注重将环境修复情况作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参考因素,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不仅如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天台法院和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部门高频沟通。各部门及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准确处理。
同时,天台法院还积极参与流域水源保护工作,与流域内其他法院形成工作联动,共同开展河道整治、清淤疏堵、普法宣传等活动,共同推进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旁观者”变“参与者”
近日,天台法院在石梁镇的村文化礼堂开展了一次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讲会,结合群众关注的内容,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手册及现场解答等方式,增强群众爱护生态环境和法治保护意识。
除了进村入户,天台法院还联合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等单位开展六五环境日的环保“趣”市集活动,通过环保知识问答、垃圾分类挑战、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生活等趣味小游戏,向孩子们和家长们传递环保理念,增强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天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丹表示,打击违法犯罪不是目的,教育引导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自觉保护呵护环境,才是环资司法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去年11月,天台法院发布了《天台环境资源审判(2022-2023年度)》,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辖区群众,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统一。
杨丹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天台法院将坚决扛起责任担当,用遒劲有力的画笔,继续绘就神秀天台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