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温州市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动员会议,会议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整体工作安排、全市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作了汇报。同时,各县(市、区)及产业集聚区签订了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
在普查第一阶段标准时点2018年12月31日之前,温州市需要完成组建机构、抽调人员、宣传发动、划区绘图等多项工作。对此,本次会议动员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市委市政府将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责任制分工,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市直部门的考绩项目。
本次经济普查的对象为温州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第二、三、四阶段各项工作将于2019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结束。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对采集的数据开展全方位的审核、检查和验收,全部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汇总评估、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等工作。
(记者 傅芳芳 实习生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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