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年 2 月 27 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奋战1161,奋进2019”年度工作主题主线,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常委会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9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公检法司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水环境治理情况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152”工程推进及重大项目招引、签约落地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大建大美”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
(一)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市级部门决算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表决重点审查的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及基础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监督法、立法法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根据“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增强规范性文件纠错刚性,完善第三方合法性初审制度,推进规备审查信息化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