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日报记者8月7日从市纪委监委了解到,即日起,绍兴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好前站、做好准备。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是绍兴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部署推进我市“9+4”专项整治工作的其中一项。此次整治重点为领导干部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共性问题;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以学习培训考察为名公款旅游、分批异地操办酒席、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此次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总结完善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其中,自查自纠重点围绕领导干部违规个人出书、印发讲话汇编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三方面开展,各地各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对照有关文件规定和纪律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上报情况,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规定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按照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和重点人群,抽查核实各单位的自查情况,不定期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既严肃查处违纪人员,又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震慑、决不留情,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根据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化对“四风”发生情况的总体研判,对反复发生、居高不下的问题,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完善制度。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纠正整改。同时,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积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规定,持续立规明矩,扎紧织密从严约束、切实管用的制度笼子,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我市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