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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首创“多评合一”模式

  日前,记者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温州市通过取消行业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等路径,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首创“多评合一”模式,加快行政审批提速提效。目前,温州市已在20多个重点行业环评中开展碳评试点工作。

  近期,温州市在乐清三期电厂项目审批工作中已初步试水,将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涉及温排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等多个事项进行合并审批,为企业减少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乐清电厂三期工程按照以前的审批模式,主体工程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500kv变压站要编制辐射环评报告书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海水取水管和排水管建设要编制海洋环评报乐清分局审批;温排水入海排放口要论证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每个事项均需经过评价——部门受理——公示——审批等法定流程,而且企业要跑多个地方。现在,就可以统一到一个窗口受理,由市生态环境局对接省厅和分局,进行一次性办理。

  温州市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一个处室办理,一个窗口受理。2019年随着机构改革,海洋、水利等部门部分行政职能划归生态环境部门,其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也全部由行政审批处负责。职能的集中,给生态环境多评合一创造了制度条件。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探索推行内部“多评合一”,同一个建设项目,涉及多个许可事项的,将其技术评价或论证报告纳入一个技术文本,由主体工程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文件,大大节约了建设单位办事时间和精力,节省了评价的费用。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水利局、交通局,在政务局的支持下,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上,探索将水利部门的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交通运输部门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影响类项目环评等论证评估实施“多评合一”,一个部门受理,多部门联办,受理部门统一出件交付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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