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温州市平阳县华鑫中药材商行经营者刘先生来到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向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窗口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现场办理了歇业备案手续。这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温州市首家办理歇业登记的市场主体。
刘先生的商行开设在平阳县萧江镇华东农贸市场内,从2010年至今已经经营了10多年。“2020年开始,商行的生意越来越差。我想过结束营业,但是又舍不得。”刘先生说,当天他正好来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听说有新政策,可以为商行办理歇业登记,便立刻进行了申请。这意味着,刘先生在三年之内可根据情况随时恢复营业,无需重新走办证办照流程。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首设的“歇业制度”,是我国商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举措。“歇业制度”实施后,市场主体可通过网上全程电子化或窗口申请办理歇业备案,填报歇业原因、是否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歇业期限等信息。歇业备案完成后,由登记系统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报、公示歇业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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