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首页>地方频道>温州>要闻

温州市本级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开启申请

  “引凤”先“筑巢”,住房是引才聚才的重要保障。记者从温州市委人才办获悉,《温州市市本级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近日发布,共有14个楼盘项目741套房源将于3月15日至4月15日配售,符合条件的人才可5-7折购房。

  与前两年温州市推出的人才住房相比,第三批人才住房房源项目数超过了两年总和,从6个增至14个,涵盖市本级四区,房源增至741套,让广大在温人才有了更大选择空间。

  根据《公告》,申请享受优惠购房的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的ABCDEF1类人才。二是已与在温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已以在温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三是申请人及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范围内未拥有过住房(含预售商品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含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申请人在2019年12月24日(含)前离异的,原配偶名下拥有的住房不计入申请人住房核查范围;2019年12月24日后离异的,原配偶名下拥有的住房计入申请人住房核查范围。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此外,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配售房源以主申请人单位隶属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人才住房政策按照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人才住房配租、人才住房配售、人才租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在每项申请审批流程完毕之前不能同时申报。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实施机构有权按规定回购人才住房。

  和以往一样,人才住房申请流程有单位申报、审核准入、摇号选房三个步骤。广大人才如想了解人才住房配售更多信息和人才政策,可扫下方二维码查看,或搜索关注“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查看“人才云”栏目。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057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