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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港先行先试 农民也有住房公积金

  9月1日开始,温州龙港农民可以正式申缴住房公积金。而将农民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体系,这在全国来说,是一项创举。

  8月31日晚,在龙港市华中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现场,50位社员现场报名建缴公积金。社员冯亦霸在登记表上签下名字,成为浙江省首位申请建缴公积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老房拆后要建安置房,每套需支付40万元。之前因为家庭困难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现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每月只需交225元,全家人很快就能住上新房了。”冯亦霸说。

  据了解,龙港以宅基地制度改革为契机,在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9月1日起,在首批13个试点社区,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纳入公积金建缴对象。对象涵盖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在村务农人员等,覆盖人群达23868人。

  “我们探索推出农民群体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解决他们融资难的问题。针对无房户,政府还提供财政补贴,这也是龙港推进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抓手。”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蔡启尧说。

  据了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按照不低于龙港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0%的比例,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基本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为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持力度,龙港市对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按月地方财政配缴补助,标准为个人月缴存额的25%,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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