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浙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区域协调、绿色转化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入围名单,温州市洞头区名列其中,成功获得1亿元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以“生态更优质、发展更绿色、人民生活更幸福”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各地通过现场陈述,亮目标、亮项目、亮措施、亮绩效,评审组根据现场答辩并对照评审方案和评分细则,进行集中评审等程序,洞头区以海岛县(市、区)排名第一遴选入围。
洞头有302个岛,陆域面积1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700平方公里。近年来,该区先后获得国家生态县、国家海洋公园、全省大花园“耀眼明珠”等荣誉,走出了一条具有洞头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形成了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蓝色海湾整治样板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等“两山”转化的“金名片”。
根据《洞头区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未来三年,洞头将以“打造海岛保护最佳实践地、打通三大转化通道”为重点任务,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化”两大类共16个项目为实施路径,高质量打通绿色转化通道,突出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整治修复、海洋蓝碳开发、渔村产业共富、生态赋能旅游等“五大工程”,撬动社会资本投资9.38亿元,完成总投资15.19亿元,实现碧海蓝天向金山银山的高质量转化,打造绿色转化促进共同富裕的海岛样板。
据悉,洞头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海岛之窗”,真正让绿色转化成果在洞头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