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叶丽莉 通讯员陶璐 栾艺伟
市民小季在二手交易平台网购了一只电子手表,使用十天后手表因进水无法开机。小季将商家起诉至靖江法院,要求对方全额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销售方是否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靖江法院日前进行了审理。
小季因健身监测需要,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购买了一只99新的苹果手表,购买价1900元。次日,小季收到了手表及全部配件。十天后,小季佩戴手表游泳了半个小时,便发现手表黑屏无法开机。小季联系商家,商家告知她进水属人为,不在售后范围之内。而后,小季自行找到一家公司对该手表的序列号进行查询,却得知这只手表是官换机,并不是正品国行原装。以此为由,小季起诉商家,认为其存在虚假宣传,且未提供验机报告、质量检测、使用说明书,应当退款退货。另外,小季称自己收到的手表版本也和外包装显示的版本不同,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被告商家表示,案涉手表并非官换机,机头与包装盒、配件确实不一致,但发货前已经将实物视频发给原告看过,原告满意认可后才发货。尽管未能提供验机报告,但就验机报告中应有的产品信息都已告知了原告,不存在隐瞒真实信息及欺诈。后来,小季又补充陈述,对商家提供的案涉手表非官换机的结论无异议。
审理过程中,靖江法院向苹果中国官方客服咨询,官方客服回复:苹果产品通常并不配备书面使用说明手册,该型号的苹果手表游泳前需打开游泳模式,若不打开游泳模式,手表的蜂窝喇叭处于开放状态,直接入水将导致机器进水。机器进水属于人为原因导致的机器损坏,不属于“包修、包换、包退”范围,消费者可至线下门店维修,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得知这些信息后,小季向线下苹果官方门店预约维修,门店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案涉手表已过质保期,无法维修,只能返厂换新,换新价格为2679元。
靖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因苹果产品通常不配备书面使用说明手册,小季在未知晓手表使用须知和注意事项的前提下,既未询问商家客服如何使用,也未到苹果官方网站搜索使用指南,没有充分了解产品性能。其在未开启游泳模式的情况下贸然下水游泳,盲目自信、疏忽大意,应对手表进水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作为采用网络提供商品的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未尽到提示义务,应当对手表进水的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法院判决小季和商家分别承担60%、40%的损失。因手表无法返厂维修,仅能换新,应推定为全损,损失金额即为手表支出的费用1900元。另外,被告在发货前已就商品的来源、产品性质、属性、电池情况、配件及外观属性等进行了如实告知,不存在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