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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余额”现在可以这么花!

   继去年我市推出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后,日前,我市医保改革再推新政——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这一新政将缓解因病造成的经济压力。不过,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特别提醒,这项政策有个前提条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

  今年出台的《温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中指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自行出资购买。

  小布从市人社局获悉,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有原则的,不能乱买:一方面要兼顾少儿、老人等特殊人群,另一方面要保障恶性肿瘤为主,兼顾其他重大疾病。同时也要和医保及大病保险功能互补,起到衔接医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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