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老赖难找,执行陷入困境,怎么办?10月16日,洞头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申请人购买保险悬赏找老赖,找到老赖后,悬赏金则由保险公司支付。据悉,给“悬赏找老赖”上保险,在温州尚属首创。
无力寻找老赖
可购买保险“悬赏执行”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法院执行案件数量连续增长,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举家外迁、长期下落不明、故意隐匿身份,或采取虚假方式弱化自身履行能力,来逃避法院执行。面对此瓶颈,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悬赏执行的细则及具体操作指导。
也就是说,“悬赏执行”被纳入法院执行的“工具箱”,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的确有助于遏制其逃债行为,促使自动履行债务。但实践中,悬赏金额较高,部分申请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悬赏费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悬赏执行”的开展。为此,洞头法院联合保险公司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制度,作为破解执行难新举措。
悬赏分“找财产”和“找人”
赔付金额计算各不同
据了解。该悬赏保险包含两项:一是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按照申请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保费为最高悬赏金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保险公司赔付金额:执行到位金额悬赏比例。二是悬赏提供被执行人线索,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为:悬赏公告承诺的悬赏金额,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保险期一般是一年。保险人对举报人的信息业负有保密义务。
举个例子:假如在一个执行标的额为100万元的执行案件中,如果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金额为10万元的悬赏公告,可通过支付1万元的保费投保“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在保险期内,如果举报人举报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法院核实,并成功查封冻结、执行到位,则这笔10万元的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赔付。
就在昨天,两名申请执行人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并向洞头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
小额保险金“撬”动大额赏金
让老赖将无处藏匿
洞头法院此次“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项目,将司法实务与保险服务相衔接,实现司法与金融再一次跨界合作。
该法院有关人士称,相比普通的执行悬赏,“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申请人付出的金钱代价更少,以小金额保险金“撬”动大金额赏金,将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更有利于执行悬赏的公开透明,增加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信赖感。另外,借助保险公司的自有渠道,悬赏公告的发布范围得以拓宽,更多社会力量将参与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洞头方面称,悬赏保险反映了法院攻克执行难题的决心,随着相关机制的不断健全,老赖们将无处藏匿财产。日后,该法院将加强对“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的释明力度,增加社会关注度,使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成为查人、找物的“千里眼”、“顺风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