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沙默 今年3月12日是1979年我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设立义务植树节以来40周年。记者近日从市林业局了解到,我市将启动2018年义务植树“双月”(3月和4月)活动,同时,市民可以通过八种尽责形式参与到今年的义务植树活动中。
据了解,大力植树造林,是我市落实省委省政府“大花园”建设和美丽温州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重要载体。
今年,温州市绿化和湿地保护委员会呼吁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抓紧制订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坚持干部带头引领,发动组织辖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掀起春季义务植树热潮。同时,还要坚持适地适树适时植树,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去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了全民可通过八种形式尽责义务植树。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市民可参照八种形式,充分利用可绿化空间,挖掘绿化潜力,突出身边增绿。重点开展赠苗造林、四旁植树见缝插绿,大力推广墙体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坡面绿化等立体绿化模式。此外,我市各地要结合“一村万树”、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美丽林相建设和纪念林(树)、绿化模范单位创建等活动,推进乡村绿化建设。同时,不断创新机制,拓宽市民尽责渠道,大力推行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不断丰富、拓展、创新和充实义务植树活动内容。
温州市绿化和湿地保护委员会同时要求,各地绿化委员会要按属地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发挥绿化在 “治水治气治土”“四边三化”和“大建大美”及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理布局、科学植树、适地适树、抓点示范,以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为主要树种,提升森林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