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海事局先行划定了“一江五线、三库区”为第一批公布的内河通航水域。
本次划定依据《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还考虑了内河航运发展需求等因素,对基本满足条件的水域作为第一批先公布,后续将根据航道建设、航运发展和通航安全保障条件,成熟一批,划定一批,公布一批。
根据《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内河通航水域是依据“航道等级”和“通航安全保障”两个条件进行划定的,即具有准七级以上航道标准并具备通航安全保障条件的水域才能划定为内河通航水域。内河准七级航道,是指通航船舶五十吨级以下(不含五十吨级),航道水深不小于一点五米、底宽不小于十二米,跨航道建筑物净空高度不小于三米、下底净宽不小于十二米、上底净宽不小于九米的内河航道。
第一批纳入的内河通航水域基本涵盖了具有一定交通流量的水域,海事部门将按照职责权限负责上述水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对于未纳入《通告》的内河水域,将依据《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受后期改造或航运发展等因素影响,而逐步满足内河通航水域条件的水域,将按照分批划定的原则,予以评估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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