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监督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
2018年11月,市委把“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列入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的一项重点内容进行部署。市中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努力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提供素材、积累经验。目前,全市法院已累计立案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50件,涉及案件291件、标的额12.4亿元,结案29件。其中,今年温州市探索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中建立公职管理人制度,填补了国内制度的空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充分肯定温州市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指出,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探索实践,进一步增强抓好试点工作的信心;要针对当前金融债权清理面临的制约因素,加强与银保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研究破解试点工作碰到的重点难点;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规范“执清”案件办理流程,严格把握案件审查标准,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提质提效。
葛益平强调,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立足温州实际,积极借鉴深圳个人破产立法经验,争取对温州市个人破产进行地方立法。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道试点工作典型案件,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府院联动、法院主导、试点先行”工作模式,强化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巩固和扩大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成果,努力为建设“重要窗口”提供更多温州的改革经验。(记者 缪眎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