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董顺生是个英雄式的人物。他一手打造的“明星企业”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曾经承载了众多家庭发家致富的梦想。
2012年初,在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靠高息借贷维系的立人集团轰然倒塌,借贷链条中人人自危。
5月13日,经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温州中院依法立案受理立人教育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昨天,据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目前立人集团已登记在册的债权人约6109人,涉及债务44亿元左右。
设立14个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立人集团曾有“泰顺第五大银行”之称。
据公诉机关指控,董顺生、章某等人在1998年创办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后发展为温州立人集团。
从1998年开始,为解决资金问题,立人集团经董事长兼总经理董顺生决定,以投资办学及在外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等名义,通过支付高额利息回报等方式融资。
他们在泰顺本地设立了育才高级中学董事会筹建处、育才幼儿园、育才小学、育才初级中学、育才高级中学、育才餐饮中心等9个融资平台,在外地设立内蒙古哈拉沟煤矿、江苏佰泰置业有限公司、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个融资平台。
在夏某、章某、蔡某等5人的具体实施下,立人集团通过这14个融资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截至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共计吸收存款51.9亿余元。而10多年来,立人集团已支付利息、分红等35.1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立人集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无论是立人集团,还是董顺生、夏某、章某等6名企业高管,其行为均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
4亿多元资产成功转让
为了妥善处置立人集团案的后续问题,此前泰顺县政府成立了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据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目前已成功转让立人集团旗下资产4亿多元,以供清偿债务。
其中,育才系列学校以3.5亿元转让,另外两个参股的房产项目分别转让了3000多万元和5000多万元。
立人集团在江苏拥有8家企业,以房地产居多,这在立人集团的资产中占了大头。4月8日,该8家企业资产整体转让,转让起始价约9亿元,但无人问津。
4月27日,降价20%后,该8家企业资产以7.2亿余元再次转让,但截至昨天公告结束,依然没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