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这个“烟鬼不识字”!》。作者:杨良义
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在2011年1月起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同时,早在2004年,温州市就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温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明确候机(车、船)厅(室)、售票厅,公共汽车、出租车以及公用电梯间内;影剧院、歌舞厅和室内体育公共活动场所等八类场所禁止吸烟。按照该文件的规定,上述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要履行“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该场所”等职责。
然而,近日记者联合一批志愿者,到温州市区各大公共场所现场调查发现,有些地方完全履行了“无烟”承诺,而在一些网吧、茶餐厅等场所,“吞云吐雾”的依然大有人在。而志愿者的现场劝导,还是能够引起“烟民”的共鸣,并且会主动灭烟。
现场调查:
网吧、茶餐厅是吸烟“重灾区”
星级酒店、洋快餐店控烟良好
近日,记者对温州市区的一些大型酒店、电影院、网吧、KTV、茶餐厅等公共场所都进行了走访,了解这些地方的控烟情况。
5月27日夜里,记者进入市区蛟翔巷一家网吧。数了数,40多人中就有10余人叼着烟,网吧内烟雾缭绕。而在网吧的几面墙上,“禁止吸烟”的标志格外醒目。
“来的大部分都是常客,有的人会听从劝告把烟灭了,或者走到室外去吸烟。但是有些人根本就不听。”网吧管理员说。一名管理员走到几名吸烟者面前进行劝导,有两人当即表示抽完这根烟就不抽了,而有一位吸烟者根本就不理管理员……
同样的情景发生在当天下午市区纱帽河一家电玩店里。这家电玩店墙上“禁止吸烟”标志很醒目,但几乎半数以上的顾客面前都摆着一盒烟,其中两个人嘴里叼着烟在打游戏。管理员上前劝阻,但是其中一名顾客同样无视管理员的存在。
同样是茶餐厅,经营方对于控烟的态度则各不相同。人民路上的一家颇具规模的连锁茶餐厅,就既没有设无烟区,也没有张贴禁烟标志。记者看到,下午时光,这家餐厅二楼一带卡座里,吞云吐雾的大有人在,吸烟人群里还有不少年轻女性消费者。而在蝉街一家该连锁品牌的茶餐厅里,则看到了墙上贴有明显的控烟标志。餐厅的经理说,在大厅里发现有人吸烟,一般都会叫服务员上前劝阻。
在市区人民路一家量贩式KTV里,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在大堂、走廊、超市等处都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但是就有不少人在大堂吸烟。但是该KTV内部员工有严格的禁烟制度,他们上班时间是不许吸烟的。
而市区比较老牌的几家电影院里,工作人员都表示电影院售票大厅吸烟的人群在逐年减少,而在电影放映厅里,吸烟者几乎为零。工作人员也表示说,近两年观影的人群素质确实比过去提高了许多,只是看电影时还有一些观众大声讲电话的情况。
在市区人民路一家四星级酒店里,大堂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酒店大堂是实行严格控烟的,包括角落的顾客休息区的茶几上也摆着“禁止吸烟”的牌子。这位经理反映,顾客在大堂吸烟的现象近年也越来越少了。“就我所遇到的情况来看,在大堂吸烟的人群中只有两成是知道这里是禁烟的,其他人并不知情,但是他们被告知后都会向我们致歉并主动灭烟。”经理说。同样,该酒店的餐厅也是严格控烟的,而且控烟的情况一直保持良好。只有咖啡吧算是酒店默许给客人的一个吸烟区。
就近日记者走访的几家洋快餐店来说,用餐大厅里都无一例外地没有发现吸烟者。人民路一家洋快餐店的经理告诉记者,她只偶尔会在餐厅的厕所里闻到烟味,说明有人在里面吸过烟。他们至今未遇见在餐厅里吸烟的人。
控烟劝导:
车站、码头基本无人吸烟
遇劝导基本主动灭烟
近日,本报也联合温州爱心璀璨义工队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协会的10名志愿者对公共场所的吸烟者进行劝导活动。5月25日下午的4个多小时里,志愿者在茶餐厅、车站候车厅、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现的吸烟者并不多,而且吸烟者大多在志愿者进行劝导后会主动灭烟。
两名志愿者在人民路公交站点附近发现,5月25日下午4时多的半个小时里,公交站点上共有4名候车者吸烟,但是等到公交车来到站点之后,这几名吸烟者都无一例外地灭烟后上了车,随后一名吸烟男子也在志愿者的劝导之下灭了烟。
另有两名志愿者在牛山北路客运中心的候车厅里逗留了两个多小时,志愿者介绍,因为候车厅各处都贴有明显的禁烟标志,两个多小时里,很少有吸烟者。下午2时40分左右,一名男子点燃了一根香烟,在志愿者上前简单地劝导之后,他主动微笑着灭了烟。半小时后,一名男子在候车室里正准备吸烟,在志愿者的劝导下同样很配合地收回了香烟。4时左右,一名老人叼着香烟从候车室里匆匆赶赴车站。除此之外,志愿者在客运中心的候车室里并没有发现其他吸烟者。
还有四名志愿者在5月25日下午分别前往市区望江路码头、人民路一家茶餐厅及人民路公交车站。在望江路码头的候船室门口,志愿者在两个小时里发现三名吸烟者,第一位吸烟者在志愿者的劝导下及时灭了烟。第二位吸烟者和妻子在一起,当志愿者进行劝导后,这名男子口头表示会灭烟,但是却没有实际行动。当志愿者再次提出灭烟时,该男子与妻子都面露不快,表示自己会灭烟,但还是没有实际行动。第三名吸烟者经志愿者劝导后面露不快,完全无视劝阻。
而在人民路的一家茶餐厅里,志愿者们正赶上傍晚用餐时间,餐厅里比较忙碌,客人也比较多。进入大厅之后,志愿者发现有两名吸烟男子。在志愿者的劝导下,两位吸烟者都面露微笑地灭了烟。
而5月25日下午一直逗留在人民路大南门公交站点的两名志愿者发现,在两个小时里,公交站点上仅有一名吸烟者,这名吸烟者也在志愿者的劝导下主动灭了烟。
活动结束后,有一名志愿者当天如此记录:“我们今天的活动虽然只是片面的场景,但也反映了禁烟宣传有了一定效果,让人们意识到了吸烟的危害性。我们有理由相信,城市在不断变美好。”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在2011年1月起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早在2004年,我市就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温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明确候机(车、船)厅(室)、售票厅,公共汽车、出租车以及公用电梯间内;影剧院、歌舞厅和室内体育公共活动场所等八类场所禁止吸烟。按照该文件的规定,上述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要履行“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该场所”等职责。
然而,从记者和志愿者的调查情况看,实际情况显然与此有着较大差距。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家层面的控烟法律,由于缺乏执法依据,监管难以到位。”市爱卫办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阮明告诉记者,不管是卫生部2011年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是2004年的市政府令,均属于部门规章或地方规定,缺乏强制执行力,加上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明确的处罚规定,导致公共场所禁烟处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尴尬局面。
据了解,在我市,目前与公共场所禁烟有关的单位有三家,其中,爱卫办负责统筹协调,疾控中心负责控烟知识的宣传,而卫生监督部门重点负责对餐饮场所禁烟进行管理。由于公共场所数量众多而管理力量薄弱,不少工作往往只能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前后集中开展,常态化监管难以形成。
“关键是政府要真正重视、狠下决心,完善公共场所禁烟规章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市政协委员管伟立表示,近几年公共场所吸烟情况有所改善,但仍不尽如人意,包括机关、医院、酒店等场所,时常发现有人在禁烟标识下“吞云吐雾”,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健康。
为此,今年市“两会”期间,他连续第三年就公共场所禁烟问题提交了提案。在这件名为《全面执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必须从政府做起》的提案中,他建议我市各级政府机关从自身做起,开展“无烟机关”创建;同时,建立多部门合作的执法队伍,实行举报投诉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全社会参与。
“这的确需要一个过程,但不去做,就永远做不成。”管伟立认为,公共场所经营者有维护公共利益的义务,建议我市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成功控烟的经验,制定针对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严格措施,一旦发现有人在其场所内吸烟,经营者就要受到处罚,从而督促其对“无吸烟环境”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