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这些天,一个鲜活的小生命,牵动不少乐清人的心。
6月3日上午,乐清市公安局柳市分局接到报警,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发现一名被遗弃的男婴。目前,警方正在全力寻找男婴的父母。截至记者发稿,仍然没有任何进展。
当日上午7时20分,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清洁工李师傅进女厕所修水箱,突然发现厕所一个蹲位边上有一滩血迹。当时,他并没有太在意,叫来了负责厕所保洁工作的周师傅。周师傅清理好血迹,见厕所内的两只垃圾桶满了,他拎着桶往外走,感觉其中一只特别沉。当他把垃圾翻出来时,整个人都惊呆了:一个婴儿从垃圾桶里滑出,摔在草纸堆里,“哇——”孩子发出清脆的啼哭声。“孩子,是孩子!”他大叫起来。只见孩子身体发青发紫,还留着脐带和胎盘,身上还有未干的血迹。随后赶到的医院工作人员,把婴儿急急送往产房。经医生检查,孩子体重3公斤多,外形没有畸形,身体状况良好。从胎盘和脐带的情况来看,孩子应该刚出生不久。医院一位刚好在哺乳期的工作人员,给婴儿喂了奶,婴儿的胃口还挺不错。
柳市分局民警赶到医院。民警判断,婴儿应该是在厕所出生后被遗弃的。因为厕所是对外开放的,民警在现场找不到任何物件,无法获得更多的线索。
正当民警想着如何照顾婴儿时,一对中年夫妇走进了派出所。“把孩子交给我们管吧。”女的姓钱,乐清本地人,40多岁,医院发现弃婴时,她也在场。“没找到孩子父母之前,可以先交给我们照看。”钱女士说。
鉴于孩子还在哺乳期,在核实了钱女士的身份后,民警将婴儿暂交钱女士家照看。
“我们会继续寻找孩子的父母。如确实找不到,只能当弃婴来处理,送到温州市社会福利院。”民警说。
无独有偶。5月25日,金华浦江县,一名婴儿被困在城区江南新村一楼房厕所的下水管道中。经过公安干警、消防官兵等紧急接力救援,一名男婴被救出,随后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护理治疗,医院已安排专人进行照顾。记者从浦江县委宣传部和当地警方了解到,这名男婴已经被家属接走。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走访调查和分析评估,此次事件定性为“意外事故”。
记者从省民政部门了解到,今年,全省福利机构接收到的弃婴,数量有所上升。
有关专家表示,弃婴事件频发,主要有三大原因。婴儿有生理缺陷,这是首要因素。其次,“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作祟。再次,就是性教育薄弱和缺失,城市流动人群和青少年正成为非婚生育乃至弃婴问题的两大高发群体。
弃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笔者奉劝那些弃婴的父母,千万不要做出违背伦理和法律的举动。毕竟,任何生命都必须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