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 瓯海区娄桥街道新阳小学六年1班的学生小洋(化名)因为上体育课迟到,班主任知道后,举起扫帚打向他的小腿。小洋伸出右手一挡,结果被扫帚杆的豁口刮伤,血流如注。随后,他被送往医院治疗,缝了9针。目前,学生家长和学校正在协商。昨天,瓯海区教育局表示会马上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会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生说:当时老师打我,我就躲,用手挡,被刮伤了
10月15日下午3时许,体育课的上课铃已经响过了,可小洋还坐在教室里,没有按时上课。小洋说:“数学随堂作业没做完,这个作业放学前就要交,我想做完作业再去上体育课。”
班主任就此责问几名迟到的学生,并生气地抓起放在旁边的扫帚,用扫帚杆打小洋的小腿和脚。
“当时老师打我,我就躲,用手挡。”小洋说,扫帚杆是铁的,上面有豁口,结果他的右手被刮出很大一个伤口,血一下就流了出来。事发后,班主任与小洋的父亲取得联系,随后把小洋送到当地医院处理伤口,缝了9针。因伤口较深,小洋还被送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打破伤风疫苗。
小洋说,老师平时对他还挺好的,但有时犯错时老师会很凶,他偶尔也会挨打。他拉起自己的裤脚告诉记者,腿上的几处瘀青,就是老师当时打的。
老师说:当时很生气,只想教训一下,结果自己也被吓呆了
小洋的班主任姓王,王老师说,她带的是毕业班,学生学习任务比较重,自己对学生的要求也会高一点。小洋平时在班里有些调皮,上课有时会讲话,打扰其他学生,下课也总和同学打闹,她跟小洋沟通过多次,却没什么起色。当天下午,她发现小洋不太想去上体育课,一气之下就打了他几下,没想到他会伸手抓扫帚杆。当时是真的很生气,只是想教训一下学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当时看到小洋手上的血不断流出来,自己也吓呆了。“平时这孩子挺聪明的,自己对他的期望值也比较高,所以会管得严一点。”王老师说,她来学校3年多了,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事发后就赶紧联系家长把孩子送往医院。在医院时,因为言语冲突,小洋的家长还打了她一个耳光。
学校表态:严肃处理体罚问题,对当事教师将给予相应处罚
该校教务主任郝风清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确实有责任。学校一定会严肃处理这类体罚学生的问题,对教师给予相应处罚。同时,还会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思想整顿,杜绝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瓯海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林端强同时表示,会立即介入调查。一经查实,会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纪教师给予行政警告或以上处分,取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合格以上的处罚。如果老师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对于产生的医疗费等,教师及学校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受伤害程度则需要根据医疗部门的诊断结论做出评定。
据悉,小洋的手被刮伤后不久,他的家人就报警了。警方在了解事情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目前,具体赔偿事宜还需进一步商讨。
教育专家:教师没权体罚孩子,但孩子家长也不应一味指责
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孙芙蓉表示,虽然老师管教孩子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无论老师以什么理由都不能打孩子,让孩子身体受到伤害。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将家长与教师的角色区分开。老师的权利是有限的,在教学上应以保护孩子为前提,在权限内采取适当的手段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做出约束。
面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表现出的多种问题,老师应更加关注孩子产生这些不良行为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尽可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但是前提是不能伤害孩子。“我认为,教育只是一种对孩子有权限的管理,教育不是万能药,不能什么事情都让老师去解决。”
另外,家长心疼孩子的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反过来,家长也应当体谅老师不是故意伤害孩子,也是为了教育孩子。另一方面,家长也需反思一下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是否自己平时的教育方式有问题,也不能把孩子的问题全推给老师,又不允许老师管教。这件事发生后,不应一味地指责对方,老师、校方、家长三方都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这样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学校、教师应承担法律责任
家长如动手打老师,也构成侵权
一方面,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体罚的违法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学生即使存在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作为老师也应当积极教育、正确引导。但该校老师的行为属于体罚,并因此对该学生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依照《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学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关于行为的老师,应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若情节严重,则行为人行为涉嫌犯罪。
另一方面,学生家长如果动手打教师,其行为也构成侵权,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小编说两句:
孩子是心头肉,为父母者往往都不舍得打,何况是被老师打得瘀青还流了血。所以,小洋家长的气愤可以理解。可是,如果如老师所说,在冲突中,家长也打了她一巴掌,那么,这样的行为,表面上是解气了,实际上也为孩子做了不好的榜样。